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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班列需求受理 客户须知

发布:2023-05-10 14:26,更新:2024-02-14 14:00

冷链班列需求受理  客户须知


  1. 需求提报:


(1)既有线路和站点,客户需提前1个月向班列公司提报冷链运输发运需求,需求中应包含货物品名及海关编码、开行线路及站点、需求发运数量、出入境口岸、计划发运日、COC/SOC用箱诉求、温度控制要求、运输价格诉求等信息。

(2)新线路或新站点的开行需求,需提前1个月或在每月10日前提报次月开行需求(以时间较早者为准),以便班列公司及时提报境外商定。

2. 需求预审:

班列公司在收到客户提报需求后,将就是否具备开行条件进行初步预审。

3. 方案提供及沟通:

初步预审后具备开行条件的发运需求,由客户向班列公司提供两个方案:(1)冷藏箱装箱方案;(2)冷链运输组织方案,并经双方运营团队进一步沟通确认可行性。

4. 合同签订:

经双方运营团队确认具备可行性的发运需求,班列公司与客户签订国际铁路运输代理合同及冷链运输补充协议。

5. 运输组织:

客户在班列订舱系统中订舱,班列公司在确认客户支付足额预付运费的情况下审核通过释放PO后即表明正式受理该需求,客户需按照合同以及冷链运输组织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时间节点组织货源、准备相关单证资料,班列公司根据发运需求进行班列运输组织的相关安排。

6. 对账结算:

班列运输完成后,双方就已运输的班列进行对账,客户确认账单和开票信息后班列公司开具相应的运费发票,完成*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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